有限战争的界限

2026年6月15日,一架美军空中加油机从以色列本 - 古里安机场起飞
文/李赟
编辑/吴美娜
俄罗斯与乌克兰大规模互袭引发热议,观察人士分析,这种情况下,双方虽会远程打击对方后勤补给体系,但很难改变俄乌“有限战争”的整体局面。
另据美国《纽约时报》8月25日报道,美国国务院准备让撤离的外交官回到中东。舆论认为,这一动向显示美方预计该地区不会出现全面战争。而一个多月前的7月20日,伊朗总统府发表声明说,总统佩泽希齐扬当天在一场会议上表示,伊朗目前正处于一场“全面战争”之中。
路透社报道认为,尽管美伊双方可能都希望将军事行动控制在短期和有限范围内,但一旦袭击规模扩大、伤亡增加,原有的停火框架就可能彻底崩溃。“任何超出相互报复范围的重大升级,都可能导致局势重新回到全面战争。”
当前国际形势和局部冲突的走势波谲云诡,我们究竟会目睹有限战争向全面战争的滑落,还是正在见证有限战争自身形态的又一次演进?
有限战争与全面战争有何不同
西方有限战争理论的源头可追溯至19世纪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的论述。其在《战争论》相关章节中明确提到“有限目标”这一术语,认为在不具备取胜条件时,军事行动的目标只能是夺取敌国一小部分国土或保卫本国国土。
核武器的出现则真正推动了有限战争理论的系统化发展。1951年,美国时任国防部长马歇尔将朝鲜战争称为“有限战争”,这是美官方首次正式使用这一概念。
20世纪80至90年代,美国开始对高技术常规武器条件下的有限战争展开研究。理论界进一步探讨了核门槛约束下的常规有限战争、低强度冲突等新形态,有限战争理论在概念内涵与调控机制上更趋完善。
综合而言,有限战争与全面战争的区别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一是战争目标。全面战争以颠覆政权、彻底消灭对手为终极目的,无谈判妥协空间;有限战争仅谋求地缘安全、领土调整、威慑施压等局部利益,保留外交通道。
二是动员程度。全面战争需要全面动员,将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的整体力量全部投入;有限战争仅调配部分军力财力,民生经济正常运转。
三是作战约束。全面战争无军事民用目标及地理范围区分;有限战争区分军用民用设施,并主动控制作战区域,尽量不使之升级外溢。
四是武器红线。有限战争通常仅使用常规武器,全面战争则无明确限制,可能跨越核门槛。
五是终止方式。全面战争通常以一方无条件投降收尾;有限战争可通过谈判、调停、主动撤军结束。
应指出的是,有限战争和全面战争是相对概念,对大国而言,有限战争是在某些方面加以限制的战争;对中小国家来说,它则可能是全力以赴的战争。

2026年1月31日,在加沙地带南部汗尤尼斯,被以军空袭的地方发生爆炸
当代有限战争特征与全面战争制约因素
目前的战争形态,处于核威慑条件下信息化战争向智能化战争过渡的阶段。俄乌冲突、美以伊对抗等近几场武装冲突,展现出有限战争的一些新特征,也再次证明在新的战争形态下,依旧有多重因素可有效制约全面战争爆发。
其一,作战空间全域化,但政治红线刚性不变。远程精确制导武器、无人机、网络战彻底打破传统前后方界限,俄乌双方对对方本土城市、能源、军工设施实施袭击,战场覆盖两国全境,但始终守住政治底线:双方打击目标仍聚焦于军事战争潜力,而非无差别摧毁民用设施、屠杀平民。伊朗虽遭美以多次精准空袭,冲突范围扩散至中东多国,但各方均拒绝主动发动全面地面进攻。
其二,博弈多维、复合,混合战争成为主流形态。军事打击手段之外,经济制裁、金融封锁、网络攻击、舆论认知战、代理人武装同步展开。西方对俄实施能源限价等全方位制裁,属于有限对抗延伸;伊朗依托黎巴嫩真主党、也门胡塞武装进行代理人牵制,自身避免与美以正面决战。所有非军事手段同样设置升级上限,避免无限制摧毁对方经济根基,整体博弈始终受控。
其三,对抗强度阶梯可控,“斗而不破”。边境小规模袭扰、远程精准打击、扩大军备援助、加码制裁逐级递进,每一层对抗都预留降温谈判窗口。俄乌冲突双方已多次交换战俘;美伊长期保持间接外交沟通,即便爆发空袭也迅速降温,不存在冲突一次性无限制升级。
其四,外部制衡常态化,多方共同划定战争上限。单一交战方无法自主决定冲突边界,联合国人道规则、大国核默契、联盟约束共同管控上限。北约持续限制向乌克兰输送远程重型导弹,拒绝提供可打击俄本土的武器;美国约束以色列对伊朗打击规模,防止冲突扩散至整个中东。
主要制约因素方面,核威慑依旧是阻止战争无限升级的最终底牌。正是这一终极威慑,迫使核国家及其盟友在冲突中始终保持某种克制。俄乌冲突中俄罗斯多次明确核红线,北约不派兵直接参战;美国忌惮伊朗潜在核能力,不敢发动全面地面入侵。
全球化时代,世界经济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联结。一旦爆发全面战争,双方乃至全球将同步遭遇通胀、产业链断裂、金融崩溃。欧美虽持续制裁俄罗斯,但仍保留部分能源、农产品贸易渠道,没有彻底切断经济联系;美伊博弈中,双方都避免全面经济崩盘带来双向重创。
现代国际法中关于战争权、武装冲突法的规范体系,以及全球舆论场对战争伦理的审视,构成了对战争手段的软性约束。战争久拖不决会引起国际舆论强烈反应,这种反应进而通过外交渠道反作用于参战国决策层。
同时,军事技术双刃剑效应依旧存在。一方面,远程精确打击、无人机、高超声速武器等技术赋予当代有限战争新的形态——这也是俄乌冲突中双方能够持续打击对方“大后方”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军事技术的复杂性使得战争升级的技术门槛和误判风险同步上升,反过来强化了各方对“可控性”的追求。
最后,国内政治承受力不容忽视。当战争损失超过社会心理阈值时,国内政治压力会迫使决策者重新审视战争目标。
智能战争时代如何防止滑向全面战争
随着人工智能(AI)、自主武器系统、量子计算、脑机接口等颠覆性技术军事应用的推进,战争形态将加速向智能化演进。智能化战争时代,战争的门槛可能降低,速度将指数级提升,误判风险同步上升。在这一背景下,防止有限战争发展为全面战争,需要建立新的制约体系。
首先,守住“核门槛”仍是根本防线。智能战争时代更需明确,任何智能化常规战争的升级都不得跨越核门槛。当前有限核战争发生概率已高于冷战时期,部分国家或集团的军事冒险可能拉低用核门槛。因此,必须强化核大国之间的战略稳定框架,确保核武器仅作为“最后手段”存在。
第二,建立智能化战争“可控性”技术护栏。智能化战争的最大风险之一在于算法决策的速度远超人类政治刹车能力。因此,人必须始终处于重大决策“回路”之内,关键决策必须由人作出,AI仅作为辅助决策工具;设置“熔断机制”,当系统检测到冲突升级触及预设红线时自动暂停作战行动;必须建立跨国界的算法沟通渠道,防止算法误判引发连锁反应。
第三,明确智能化战争的行为边界与“红线”。需重新界定哪些目标不可打击、哪些武器不可使用、哪些领域不可涉足。战略级人工智能指挥决策系统不应成为打击目标,以免引发失控;认知域作战、深度伪造等信息武器应有国际规范约束,防止操纵对方决策层引发极端反应;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的使用应受国际条约限制。
第四,完善全球AI军备管控与国际法律框架约束。联合国、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推动自主武器国际公约,区分战术有限打击系统与战略杀伤AI,限制易引发全面冲突的全域自主攻击装备扩散。完善国际人道法适配智能化战争,明确区分原则、比例原则适用于无人集群、网络战,对无差别算法打击实施国际追责;建立AI军事技术透明核查机制,大国同步披露战略智能武器部署规则,降低对方误判概率,形成全球统一升级红线。
第五,数字治理与民生代价的制衡。智能化作战虽大幅减少前线人员直接伤亡,但会催生新型社会损耗模式。大规模网络攻击可瘫痪电力、医疗、交通数字基础设施等,深度伪造舆论会撕裂国内社会共识,长期智能军备投入会挤占民生预算。同时,民间舆论会持续监督政府智能战争投入规模,一旦数字基础设施遭受持续性损毁、民生资源被军备大量挤占,社会层面会形成稳定反战力量,限制冲突升级空间。
正如克劳塞维茨那句被无数次引用的话所揭示的——战争无非是政治交往以其他手段的继续。无论战争形态如何演变,只要政治还在、只要理性尚存、只要核威慑依旧有效,有限战争的界限就终将被守住。
(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战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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